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兽药注册办法》规定,经审查,批准猫泛白细胞减少症病毒冻干卵黄抗体等5种兽药产品为新兽药,核发《新兽药注册证书》,发布产品质量标准、工艺规程、说明书和标签,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批准盐酸溴己新可溶性粉等6种兽药产品注册,发布产品质量标准、工艺规程、说明书和标签,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批准注射用酒石酸泰乐菌素变更注册,发布修订后的质量标准、工艺规程、说明书和标签,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此前发布的产品质量标准、工艺规程、说明书和标签同时废止;批准恩诺沙星粉(水产用)变更注册,发布修订后的说明书和标签,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此前发布的产品说明书和标签同时废止;批准猪口蹄疫O型灭活疫苗(O/Mya98/XJ/2010株+O/GX/09-7株)等3种兽药产品变更注册,有关单位按照农业农村部批准的变更事项,自行修改原批准的质量标准、工艺规程、说明书和标签对应内容,并印制、使用。
特此公告。
农业农村部
2026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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