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0月12日,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贵州省财政厅印发实施《贵州省2026年层叠式蛋鸡养殖成套设备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全省蛋鸡产业规模持续快速增长,2024年蛋鸡存栏4953万羽、蛋产量52万吨,百万羽级蛋鸡场数量占全国28%,规模化鸡舍对层叠式自动化成套养殖设备需求激增;结合全省882家蛋鸡经营主体、134家十万羽以上规模企业发展诉求,针对新建、改扩建鸡舍智能化装备缺口,研究制定专项农机补贴支持政策。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分为四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本方案依据国家及省级农机补贴文件制定,覆盖全省、执行至2026年底,旨在推广智能养殖装备,提升蛋鸡产业标准化水平,夯实品牌根基、巩固联农带农成效。
第二部分补贴对象、范围与补贴标准。补贴对象为省内集约化蛋鸡养殖农户及经营组织,仅支持单栋3.5万羽及以上成套设备,不得重复申领补助。实行中央定额补贴,年度资金上限5340万元,先报先兑、用完即止。设置分级补贴限额,单套最高60万元,农户年补贴上限60万元、经营组织 500 万元,按产蛋鸡5档、育雏育成鸡4档执行分档固定补贴标准。
第三部分设备产品与生产企业准入条件。设备须具备专利或省级成果证明、符合建设技术规范、拥有2处以上应用案例,仅核心设备纳入补贴。生产企业须资质齐全、无严重失信,自愿投档经省级审核公示入库,签订承诺书,履行政策告知、设备运维培训、配合核验等义务,对产品质量、申报材料真实性承担主体责任。
第四部分操作流程与工作要求。落实“先建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户”流程。压实市县监管职责,严查各类违规申报行为,依托产业规划统筹装备升级与品牌建设,保障政策规范落地。
三、操作流程
补贴实行“先建后补,验收确认”原则,按照“自主购机(建设)、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的方式操作,具体流程如下:
(一)生产企业投档入库,生产企业向省农业农村厅自愿提交投档材料;省厅2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补正,审核通过的在厅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纳入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
(二)自主选购设备,购机者自主选择已完成投档入库的蛋鸡养殖成套设备,购销双方对交易行为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三)提交补贴申请,购机者填写补贴申请表,向当地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提交申请;县级审核符合补贴条件的,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补贴资金申请数量达到限额时,县级部门3个工作日内公告停止受理申请。
(四)组织现场核验,设备安装验收合格后,购机者携带身份证明、银行账户信息、设备清单、销售发票、建设合同、竣工验收报告等材料申请核验;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联合当地财政部门在13个工作日内(不含公示时间)组织专家完成现场核验,共同填写核验表;审核不通过的一次性告知整改要求,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本次补贴申请。
(五)运行审核与公示,设备正常运行满1个月后,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核设备运行真实情况;审核通过的,公示购机者、补贴产品、补贴额等信息,公示期5个工作日。
(六)补贴资金兑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结算申请,县级财政部门于15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兑付至购机者账户。
(七)资料归档留存,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在补贴办理完成后,留存全套相关资料5年备查。
四、实行期限及总额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2024年1月1日以后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层叠式蛋鸡养殖成套设备,2026年12月31日前提交补贴申请的购机者按本方案规定申领补贴。补贴资金总量为5340万元,按照申请先后顺序审核确定补贴对象,资金用完即止。
一周阅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