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已达2.5万户

2013-08-15来源:本网采编文章编辑:岛岛[点击复制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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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辽宁省成立首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至今,这一新型业态在辽宁省呈现出了快速增长态势,年均增幅高达两位数。日前,从辽宁省工商局获悉,今后,全省工商部门将“打包捆绑”自身职能,从登记注册、商标管理、市场合同管理、消费维权等诸多方面,全力助推合作社高质量发展。

  2007年8月1日,辽宁省成立了首家合作社。截至2012年年底,合作社总量为21762户,出资总额369亿元,这两个数字分别为2008年底的4倍、6倍。今年上半年,这一数字继续快速增长,总量已达25184户。

  据了解,国家对“三农”的高度关注与支持、农民从合作社中尝到甜头、合作社自身对现代农业发展所具有的重大意义,以及包括工商等部门对合作社不遗余力地支持等是主因。

  经过几年发展,辽宁省合作社已从初期以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销售三大行业为主,开始向围绕为农民、农业、农村服务产业转移,并逐渐扩展到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服务、观光农业等行业。

  今后,辽宁省工商部门将从多个层面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比如,将放宽名称、出资、成员、住所等登记注册准入条件,支持合作社总量加快发展;进一步完善登记注册绿色通道制度;争取年内实现乡镇工商所(分局)合作社登记事项全覆盖,方便申请人就近办理。同时,在引导合作社规范发展、引导实施商标战略、畅通合作社产品销售渠道、支持合作社融资等方面做文章。在合作社产品销售上,除了发挥市场合同管理职能、畅通农产品销售渠道外,还将鼓励引导合作社在城区设立分支机构,跨区域销售农副产品,实现产供销紧密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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