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开展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电子出证工作获批

2016-04-04来源:农业部文章编辑:小琳[点击复制网址]
|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同意湖北省开展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电子出证工作的函

 
湖北省畜牧兽医局:
 
  《湖北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开展动物检疫电子出证工作的请示》(鄂牧医文〔2016〕4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你省自2016年4月1日起,试运行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电子出证,试行期为两个月,试行期间电子出证和手写出证并行。2016年6月1日起,全面实行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电子出证,停止手写出证。
 
  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样式及填写需符合《农业部关于印发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样式及填写应用规范的通知》(农医发〔2010〕44号)规定,印刷可采用重量为70-80克的A4纸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必须留存纸质存根,不得以电子文档代替纸质文档存档。
 
  三、请你局积极推动省级电子出证平台与中央级平台数据库系统技术对接工作,确保在2016年4月底前完成数据库系统技术对接验证工作。
 
  四、请你局在4月15日前,将软件开发环境、系统主要功能模块及硬件要求,报我部兽医局备案。
 
农业部办公厅
 
2016年3月28日
 
  目前农业部批准实行动物检疫电子出证的省份有西藏、安徽和湖北。

◆鸡病专业网——为行业 尽己任! 建于2005年 领先的行业新媒体服务提供商◆

免责声明:
1、凡注明为其它媒体来源的信息,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
2、您若对该稿件内容有任何疑问或质疑,请即与本网联系,本网将迅速给您回应并做处理。
3、我们努力做到报价信息参考价值最大化,对于报价同一地区可能存在一些浮动差异,建议实单实谈商榷交易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