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南方都市报消息,2025年2月21日,惠州市某农产品公司因销售的鸡蛋在抽检中发现氟苯尼考含量超标,遭到行政处罚。该公司被惠州市惠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1万元,违法所得5720元及非法财物被依法没收。
据了解,该农产品公司自2023年成立以来,一直从事食用农产品的批发与零售业务。根据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通报,该企业销售给惠州学院第二食堂的鸡蛋,在氟苯尼考项目检测中被判定为不合格。氟苯尼考作为一种常用的兽药,其超标存在可能引发人体健康问题,尤其对于婴幼儿、孕妇及老年人,过量摄入会带来较大风险,主要包括过敏反应和抗药性增强。
专家指出,氟苯尼考在鸡蛋中超标的主要原因是养殖过程中不合规使用兽药。此类事件暴露出食品安全监管中的潜在风险,也提醒了公众在食品消费中应关注安全性问题,特别是在食用农产品的选择上。
惠州市市场监管部门表示,事件处理结果是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进行的,未来将加强对类似产品的抽检力度,确保市场上的食用农产品符合安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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