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日“双赢”的美好开局
在经济发展的战略布局中,招商引资常为地方政府推动区域进步的关键举措。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以下简称“杨凌示范区”)作为首个国家级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实际管辖杨陵区(行政建制归属咸阳市),以农业立区,农产品加工企业自然成为其招商引资工作的重点关注对象,积极践行相关工作。
回溯至2007年2月,在一场充满希望与期待的合作洽谈中,杨凌管委会与江苏雨润集团成功签订肉制品加工项目协议书。双方约定,杨凌管委会向雨润集团出让360亩土地,由其在杨凌注册的旗下企业——陕西万盛肉类加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万盛”)承接。此合作协议的签订,为双方开启了通往新发展阶段的大门。对杨凌示范区而言,这是招商引资工作的重大突破,有望引入强大产业力量,带动区域经济发展、增加就业岗位;对雨润集团来说,则获得了拓展陕西乃至西北市场肉制品业务的绝佳契机,利于进一步扩大市场版图,提升品牌影响力。
同年11月23日,杨陵区国土资源局(因机构改革,现更名为杨凌示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杨陵分局)向陕西万盛颁发了杨国用(2007)第060号土地使用权证,使用年限50年。一周后的11月30日,双方补签《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土地出让金3456万元,并要求按约定缴纳。从土地出让到证件颁发,再到合同补签,一系列流程有序推进,为项目的落地提供了坚实保障。
随着前期准备工作完成,项目稳步推进。2010年12月24日上午,雨润集团杨凌200万头生猪屠宰项目投产仪式在陕西万盛肉类食品加工有限公司隆重举行,这一盛事被郑重记录在杨凌示范区2010年大事记中。当日,投产仪式现场规格颇高,杨凌示范区主要领导悉数到场,足见双方对该项目的重视程度。在致辞环节,有领导表示,希望项目投产后,能充分发挥产业规模优势,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强化企业管理,尽快做强做大;同时,各相关部门要积极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全力支持企业发展,早日实现互利共赢的美好愿景。
据相关报道,项目一期设计能力200万头的生猪屠宰加工项目正式投产后成绩斐然,年可实现产值20多亿元,提供就业岗位1000多个。公司秉持“食品工业是道德工业”的经营理念,推行“公司+基地+农户”的订单农业模式,这一创新模式不仅为企业自身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还成功带动周边10万农户增收,实现了产业发展与民生改善的良性互动。在这一阶段,杨凌示范区与陕西万盛的合作堪称典范,双方在各自领域收获颇丰,朝着共同发展的目标稳步迈进,呈现出双赢的良好局面。
矛盾渐起,合作破裂
然而,商场形势复杂多变,难以完全预料。曾经看似完美的合作,在现实考验下逐渐出现裂痕。随着时间推移,合作双方发现事情未如预期发展,各种问题和矛盾逐渐显现,未缴纳的土地出让金,成为双方日后“分手”的重要隐患。
在诉讼过程中,法院查明,陕西万盛虽按规定缴纳了相应的土地使用税,但土地出让金一直未缴纳。对于这一情况,陕西万盛称,依据当初双方签订的协议,杨凌方面需向陕西万盛返还相关补贴金额,且这些补贴金额与土地出让金基本相当,所以他们默认二者相互抵销。从陕西万盛的角度看,这似乎是一种合理处理方式,毕竟双方在协议中有相关约定,他们认为这种抵销行为是在遵循协议精神。但杨凌方面坚决不认可这一说法,在其看来,没有足额缴纳土地出让金,就是实实在在的违约行为。
双方各执一词,矛盾愈发激烈。2015年9月6日,矛盾进一步激化,杨凌示范区国土资源局将涉案土地认定为闲置土地。这一认定对陕西万盛而言犹如一记重锤,其随即提出复议申请,试图维护自身权益。然而,复议申请最终被驳回,改变土地被认定为闲置局面的努力宣告失败。
同年12月31日,杨凌示范区国土资源局向陕西万盛下达了关于注销陕西万盛肉类加工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使用证》的通知。这一通知的下达,彻底打破了双方表面的平静。陕西万盛辛苦获得的土地使用权证面临被注销的命运,处境变得极为被动。失去土地使用权证,不仅意味着可能失去对这片土地的合法使用权益,更会对企业后续发展产生深远影响。
2016年3月8日,矛盾再度升级,杨凌示范区国土资源局向陕西万盛发出了解除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通知,要求陕西万盛在2016年3月13日前交回土地使用权,并明确表示,若逾期不交,将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此时,双方关系剑拔弩张,合作彻底破裂,曾经的合作伙伴站在了对立面,一场激烈的法律较量即将展开。
随后,经咸阳市杨陵区人民法院和陕西省咸阳市中院裁定,双方签订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正式解除。这一裁定标志着双方交锋的第一回合结束,但这只是双方漫长纠纷的一个阶段性节点,后续围绕土地和赔偿问题,仍有诸多争议等待解决。合同解除后,陕西万盛认为合同不能履行的主要原因是杨陵区国土资源局单方违法注销《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这一行为直接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基于此观点,涉案土地中,除131.3亩的土地已转让给案外人使用外,陕西万盛仍占用涉案土地197.7亩未予返还,试图以此维护自身权益,等待更公正合理的解决方案。
对簿公堂,尘埃落定?
在双方就土地占用问题展开的漫长激烈的博弈中,法律最终给出裁决。法院深入审查了整个事件,从合同签订、履行到最终破裂的各个环节,进行了细致分析与判断。
法院认为,陕西万盛长时间未履行缴纳土地租金这一主要合同义务,违约时间长、性质严重,构成《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解除的主要原因。土地租金按时缴纳是合同履行的关键要素,陕西万盛未能遵守约定,对合同稳定性和双方合作基础造成巨大冲击。而杨陵区国土资源局在未经裁判的情况下,先行注销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这一行为同样给合同履行带来致命打击,造成合同根本无法继续履行,是导致涉案合同解除的另一方面重要原因。这种未经法定程序擅自注销证件的做法,损害了陕西万盛的合法权益,破坏了合同履行的正常秩序。
综合已查明情况,法院认定双方当事人对于涉案合同的解除均存在过错。但相较之下,陕西万盛存在重大过错。在商业合作中,遵守合同约定是基本准则,陕西万盛长期拖欠土地出让金,严重违背契约精神,给双方合作带来难以挽回的损失。
在明确双方责任基础上,法院作出判决:陕西万盛需交还土地,这是对合同解除后土地权属的合理判定,确保土地资源能得到合理利用和管理;杨凌方面则要赔偿陕西万盛的资产损失,这是对陕西万盛在项目中投入资产的合理补偿,体现法律对企业合法权益的保护。
陕西万盛要求赔偿其基础设施、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等资产损失共计14402万元。为确保赔偿金额公正合理,后经依法委托鉴定,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报告显示评估价值合计为69106651元,该评估结果经过专业评估流程和严格审核,具有较高可信度和权威性,法院及双方当时均认可这一评估结果。
然而,法院在最终判定赔偿金额时,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首先,陕西万盛因不缴纳土地出让金存在较大过错,该过错行为影响赔偿金额确定;其次,陕西万盛长期占用土地进行生产经营,获取大量收益,这部分收益在赔偿时需综合权衡;最后,陕西万盛自2015年停产,目前不想要闲置的机器设备,这些设备对杨凌方面也无利用价值。综合以上因素,法院判定杨凌示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杨陵分局在判决生效三十日内支付陕西万盛资产折价补偿款27588520元;同时,陕西万盛需在三十日内返还土地。这一判决结果,既考虑双方过错责任,又兼顾实际情况,力求做到公平公正。
2024年2月22日,二审法院维持上述判决。这意味着经过两级法院审理,判决结果已确定,双方应按照判决履行各自义务。然而,现实中判决执行遭遇重重阻碍,新的问题随之产生。
执行遇阻,问题何在?
当法律判决文书生效,本应是这场漫长纷争的终点,双方应遵循法律规定履行义务。但现实中,判决执行之路充满坎坷,陷入僵局。
自2024年2月22日二审法院维持原判以来,时间已过去许久,但判决未能得到有效执行。陕西万盛积极响应判决要求,精心准备详尽的交接协议和资产清单,对每一项资产细致梳理标注,甚至园区内树木数量都清晰标明,力求将移交工作做到最好。随后,其将手续提交至法院,期望能尽快收到补偿款,顺利解决纠纷。
然而,现实令其失望。“今年3月,杨凌方面通知我们交地,称不交则申请强制执行,但谈及补偿款时对方含糊其辞。”陕西万盛有关负责人谈及此事时充满无奈。从其话语中可感受到陕西万盛的委屈与不解。其已按判决要求做好分内之事,却未得到对方回应和应有的补偿,被忽视、拖延的处境使其陷入困境。
7月24日,海报新闻记者就相关疑问前往杨凌示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此处杨凌示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杨凌示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杨陵分局合署办公,杨陵分局是判决中的责任主体。记者见到该局法定代表人孙局长,期望获取明确答复与解释。
孙局长表示该局尊重并接受法院判决,“我们对判决没有异议”。但这一表态未推动事情实质性进展。被问及为何迟迟不履行判决时,孙局长称“补偿款还在筹措中,整个工作一直在推进”。此答复看似合理,实则模糊空洞。补偿款筹措需明确计划和时间表,工作推进也需具体措施和进展汇报。但孙局长未解释具体卡在哪个环节,也未给出明确结果时间节点,使事件愈发扑朔迷离,陕西万盛的等待更加漫长煎熬。
在法治社会,司法判决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防线,具有权威性和严肃性。判决生效后,双方应严格遵守、积极履行义务。杨凌示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杨陵分局作为政府部门,更应以身作则,维护司法尊严和公信力。如今,补偿款拖欠不仅损害陕西万盛合法权益,也引发公众对政府部门执行力和公信力的质疑。期待相关部门正视问题,加快补偿款筹措进度,给陕西万盛合理交代,给社会满意答复。
法律尊严与诚信之重
在陕西万盛与杨凌示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杨陵分局的纠纷中,政府部门不履行判决的行为产生诸多负面影响,值得深入剖析反思。
从法律层面看,司法判决是法律的最终裁决,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防线。其作为社会秩序的稳定器,一旦生效便具有权威性和强制执行力,要求所有相关方严格遵守执行。杨凌示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杨陵分局作为政府部门,本应是法律的坚定捍卫者和执行者,起模范带头作用。然而,其对生效判决的拖延履行,公然挑战和践踏法律权威。这种行为如在法律威严大厦凿开裂缝,严重冲击人们对法律的信任和尊重。若政府部门都无视法律判决,民众将难以相信法律的公正性和严肃性,不仅削弱法律在人们心中的地位,更可能引发社会对法律体系的信任危机,威胁整个社会的法治秩序。
从政府诚信角度出发,政府作为社会管理者和公共服务提供者,言行代表公权力形象,承载民众信任和期望。政府与企业、民众的关系如桥梁,诚信是基石。政府在招商引资中以优惠政策和承诺吸引企业入驻,是建立在诚信基础上的合作关系。合作出现问题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后,政府应严格履行判决,这既是对法律的尊重,也是对自身诚信的坚守。但此次事件中,杨凌示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杨陵分局不履行判决的行为,破坏了诚信之桥。这会使企业和民众对政府公信力产生严重质疑,认为政府言而无信。政府一旦失去诚信,形象将严重受损,后续政策推行、公共事务管理等工作将面临困难。企业可能因担心政府不诚信而对投资谨慎,民众可能对政府决策和行为抵触,不利于社会稳定和发展。
此外,这种行为还会引发连锁反应。对陕西万盛而言,通过合法途径寻求公正却迟迟得不到应有的赔偿,给企业发展带来沉重打击。资金无法回笼可能导致企业资金链断裂,影响正常运营,甚至面临倒闭风险,进而引发员工失业等社会问题。对其他企业来说,这起事件是警示信号,使其对与政府合作产生担忧恐惧,对投资环境失去信心,严重影响当地招商引资工作,阻碍经济发展。
在法治社会,法律尊严和政府诚信是至关重要的两大基石。法律尊严是社会秩序的保障,政府诚信是社会信任的基础。呼吁相关部门高度重视问题,尽快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陕西万盛的补偿款问题。只有这样,才能维护法律尊严,重塑政府诚信形象,让社会回归法治和信任正轨,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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