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发行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的事宜能否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批准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为进一步拓宽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融资渠道,优化财务结构,降低资金成本,根据公司未来几年的战略发展规划和融资需求,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微博]《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现将主要情况公告如下:
一、发行方案
(一)中期票据
1、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将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资金需求确定);
2、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
3、发行利率:按照中期票据发行时的市场情况,通过簿记建档、集中配售方式最终确定;
4、发行日期: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内择机一次或分期发行;
5、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6、发行方式:采用承销机构余额包销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7、募集资金用途:主要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和偿还银行借款;
8、决议有效期限:本次发行中期票据事宜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相关决议在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注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二)超短期融资券
1、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将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资金需求确定);
2、发行期限:拟发行的超短期融资券期限为每期最长不超过270天(含270天);
3、发行利率:发行利率根据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时的市场情况,通过簿记建档、集中配售方式最终确定;
4、发行日期: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内择机一次或分期发行,公司可以在不超过注册金额的额度内多次循环发行超短期融资券;
5、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6、发行方式:采用承销机构余额包销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7、募集资金用途:主要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和偿还银行借款;
8、决议有效期限: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事宜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相关决议在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二、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宜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全权负责办理公司本次发行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的具体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决定或修订、调整公司发行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的具体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额度、发行期限、发行期数、发行利率、发行方式、承销方式、担保方式、募集资金用途等与公司发行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相关的一切事宜;
2、聘请主承销商及其他有关中介机构,办理公司发行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申报、上市流通等相关事宜;
3、签署与公司发行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注册、发行有关的各项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申请文件、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及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则进行信息披露的相关文件等;
4、办理与公司发行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注册、发行有关的各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公司发行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登记手续、发行及交易流通等事项的有关手续;
5、在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时,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公司发行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的具体方案、发行条款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修订、调整;
6、办理与公司发行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7、本次授权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在公司发行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三、本次发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申请发行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尚需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批准,并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发行注册后在注册有效期内实施。公司将及时披露与本次申请发行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的相关情况。公司申请发行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事宜能否获得批准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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